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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饼粕标准
【饲料用亚麻仁粕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亚麻仁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亚麻籽为原料,经预压一浸提或有机溶剂浸提取油后的饲料用亚麻仁粕。
2 引用标准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本品呈浅褐色或黄色,碎片或粗粉状,具有油香味,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
4 水分
4.1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4.2 各商品流通环节中的饲料用亚麻仁粕的水分含量最大限度和安全贮存水分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亚麻仁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 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粗纤维及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等级 |
质量指标 |
||
粗蛋白质% |
粗纤维% |
粗灰分% |
|
一级 |
≥35.0 |
<9.0 |
<8.0 |
二级 |
≥32.0 |
<10.0 |
<8.0 |
三级 |
≥29.0 |
<11.0 |
<8.0 |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亚麻仁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检验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 GB 6432~6439 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 包装、贮存及运输
饲料用亚麻仁粕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贮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饲料用菜籽饼】
【标准名称】饲料用菜籽饼【标准号】GB10374-89【标准文件】GB10374—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菜籽饼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油菜籽经压榨取油后的饲料用菜籽饼。
2 引用标准
GB6432~6439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褐色,小瓦片状、片状或饼状,具有菜籽饼油香味,无发酵、霉变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菜籽饼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及粗脂肪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粗脂肪,% |
≥37.0 <14.0 <12.0 <10.0 |
≥34.0 <14.0 <12.0 <10.0 |
≥30.0 <14.0 <12.0 <10.0 |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四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菜籽饼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8 检验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粗脂肪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菜籽饼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饲料用米糠饼】
【标准名称】饲料用菜籽粕 【标准号】GB 10372-89 【标准文件】 GB 10372—89 饲料用菜籽粕(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米糠饼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糠为原料,以压榨法取油后的饲料用米糠饼。
2 引用标准
GB 5490~5539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本品呈淡黄褐色的片状或圆饼状,色泽新鲜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4.1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4.2 调拨运输的饲料用米糠饼的水分含量最大限度和安全贮存水分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米糠饼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 1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
≥ 14.0 <8.0 <9.0 |
≥ 13.0 <10.0 <10.0 |
≥ 12.0 <12.0 <12.0 |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米糠饼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检验
7.1 样品的扦取及杂质检验,按GB 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7.2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 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米糠饼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饲料用米糠粕】
【标准名称】饲料用米糠粕【标准号】GB 10373-89 【标准文件】 GB 10373—89饲料用米糠粕(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米糠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糠为原料以浸取法或预压浸取法取油后的饲料用米糠粕。
2 引用标准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本品呈淡灰黄色粉状,色泽新鲜一致,无发酵、霉变、虫蛀、结块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4.1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0%。
4.2 调拨运输的饲料用米糠粕的水分含量最大限度和安全贮存水分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米糠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 1
等级 |
质量指标 |
||
粗蛋白质% |
粗纤维% |
粗灰分% |
|
一级 |
≥15.0 |
<8.0 |
<9.0 |
二级 |
≥14.0 |
<10.0 |
<10.0 |
三级 |
≥13.0 |
<12.0 |
<12.0 |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米糠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检验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 GB 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米糠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饲料用菜籽粕】
【标准名称】饲料用菜籽粕 【标准号】GB 10375-89 【标准文件】 GB 10375—89 饲料用菜籽粕(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菜籽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菜籽经预压-浸提或压榨提法取油后的饲料用菜籽粕 。
2 引用标准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黄色或浅褐色,碎片或粗粉状,具有菜籽粕油香味,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菜籽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 1
等级 |
质量指标 |
||
粗蛋白质% |
粗纤维% |
粗灰分% |
|
一级 |
≥40.0 |
<14.0 |
<8.0 |
二级 |
≥37.0 |
<14.0 |
<8.0 |
三级 |
≥33.0 |
<14.0 |
<8.0 |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菜籽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8 检验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 6432~6439 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菜籽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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